(网上电子招标)下河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河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改局以云发改审[2021]1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乡新坡村、孙坑村、世坂村、上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1、上河村生产道路总长度1569.735米,宽度3.5米,沿道路新建593米排水沟。2、世坂村生产道路总长度2132.868米,宽度3.5米。其中道路一:道路总长度1459.941米,分为L1段及L2段。L1段道路长度821.387米,L2段道路长度638.554米;道路二:道路总长度672.927米,分为L1段、L2段及L3段。L1段道路长度420米,L2段道路长度52.927米,L3段道路长度200米。3、孙坑村生产道路总长度1303.987米,宽度3.5米。其中道路一:道路总长度776.872米,分为L1段、L2段。L1段道路长度579.857米,L2段道路长度197.015米;道路二:总长度527.115米。4、新坡村生产道路总长度1231.287米,宽度3.5米。分为L1段、L2段及L3段。L1段道路路长420米,L2段道路路长731.287米,L3段道路路长8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42.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下河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预算审核总价为3523682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总价为3523682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5)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详见附件二)。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3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1: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不使用纸质保函)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下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下河乡政府大院内,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027262,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高洋路519-23号(将军大道漳江核苑店面),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zxgjyx@126.com
电话:0596-8539198,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