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田镇白石村至坪水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7/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火田镇白石村至坪水村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田镇白石村至坪水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审[2021]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火田镇白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云霄县火田镇白石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火田镇白石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道路改造为路基宽4.5米的单车道水泥砼路面,路线总长为1.5公里。路基全宽4.5米=0.5米(土路肩)+3.5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层为18cm水泥砼面层+10cm填隙碎石底基层;新建护脚墙共计6处,共长120米;新建圆管涵5道,共长32米;新建明盖板涵4道,共长24.6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62.2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1545383元(其中含暂列金7.2万元);发包价:¥1398045.5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火田镇白石村至坪水村道路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建造师可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根据闽建[2016]5号文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19〕88号文、闽建告字〔2020〕59号文、闽建告字〔2020〕111号文、闽建告字〔2020〕162号文、闽建告字〔2020〕163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6)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本工程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日 08:30:002021年7月13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 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13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7月14日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火田镇白石村民委员会

地址:火田镇白石村,邮编:363302

电子邮箱:/

电话:13646075188,传真:/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201室,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zzzc2957555@sina.com

电话:0596-8586968,传真:/

联系人:小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二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850530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220601800319001001]火田镇白石村至坪水村道路改造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