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莆美镇演武亭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云霄县莆美镇演武亭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云发改审[2018]5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云霄县莆美镇公园路东侧、君宝路北侧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48626.75 m2,主要建设八幢商住楼及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零售商店、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用房等。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0377.07 m2,建设住宅95006.12 m2,商业设施14102.59 m2,地下室37041.00 m2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1#~8#楼土建及水电安装、1#~8#楼地下室、桩基、基坑支护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39309.6012万元,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范围: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626.75 m2(计容建筑面积110377.07 m2)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大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 m2,壹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且由取得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3096012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⑵、根据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建[2018]11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⑶、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⑷、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09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⑸、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 8 时00 分 00 秒至2018年 8 月 21 日18 时00 分 00 秒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 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9月10日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整 (小写:800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投标保函或年度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yx.fj.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 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 邮编: 363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8556456 , 传真: /
联系人: 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 ,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xmxhwzz@163.com
电话: 0596-2936870 ,传真: 0596-2936870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 0596-8505387 、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 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