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向东渠精神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向东渠精神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0】1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源县政拨款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下河乡世坂村南侧,福利中心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4376.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4055平方米,主要建设向东渠精神纪念馆26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425平方米,管理用房290平方米,公厕100平方米,岗亭及其他200平方米,地下泵房水池440平方米。修建人工湖5870平方米,实施山地绿化47650平方米,建设休闲广场4363平方米,停车场10093平方米,健身步道3825平方米,休闲平台1827平方米,向东渠精神文化长廊6236平方米,配套景墙、景观亭、景观长廊、拱桥、雕塑等景观小品,安装给排水、供配电、音响广播、安防监控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向东渠精神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工程建筑面积4055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物高度<100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403327.24元(其中:含暂列金330万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5)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7)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4日 08:30:00至2020年11月24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云霄县将军山公园内, 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46068855 , 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2593791399@qq.com
电话:17359626022,传真:/
联系人:小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二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