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云霄县丽江别墅西侧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丽江别墅西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 [2018]133号、云发改审[2019]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单位多方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丽江别墅西侧、国道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改造道路全长307.196米,宽度13米,配套排水、照明、无障碍化设施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56.7万元。预算审核价为2809077元(含暂列金130000元),发包价为2599706.76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丽江别墅西侧道路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及编制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可承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本项目预算审核价2809077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预算审核价2809077元(含暂列金13000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2)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规定,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5)在开标现场签到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7日 08:00:00至2019年6月11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6月19日 16: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6月20日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old. zzyx.fj.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11885,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信发名都小区B幢3号店面(将军大道和元光路红绿灯交叉口),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zxgjyx@126.com
电话:0596-8539198,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