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1]78号、云发改审[202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道路长1126.608米,其中 K0+023.480~K0+352.418段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路段长328.938米,双向四车道;K0+352.418~K1+150.088段道路红线宽为24米的路段长797.670米,双向四车道。其中起点K0+020~K0+023.480段及终点K1+150.088~K1+163.213段,为交叉口改造范围。设计内容含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等管线)、道路照明、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环湖路道路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属于市政综合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须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56557324.14(含暂列金269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等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6) 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03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8月25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原农信社三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660069,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本地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86号文元楼5楼,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fjbdt118@163.com
电话:0596-2951815/18065615250,传真:/
联系人:小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