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演武亭小区北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演武亭小区北侧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1〕55号以及云发改审[202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448.654米,宽度16米。道路附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演武亭小区北侧道路工程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包括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设施、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给水管道,属于市政综合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三级企业资质可承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属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9599290元(含暂列金4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③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④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⑤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⑥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4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 8%~ 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28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不使用纸质保函)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2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原农信社三楼),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11885,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国贸润园35幢121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WMN79@163.com
电话:0596-2963591,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政通路新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城市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