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50622060180008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9]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人和路南侧、英济路西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12656.36㎡,主要建设十四幢商住楼、地下停车场、零售商店、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用房等。其中商业面积17345.08平方米,物业管理房852.2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4271.5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42290.33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240.85平方米,可建安置房1104套及其配套设置。
2.4.工程建设投资:本项目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按人民币64800万元[勘察费暂定300万元,设计费用暂定786万元,工程建安费用暂定63714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云霄县莆美镇莆下村村民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EPC)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5.1勘察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5.2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室内设计(住宅一层入户大厅及电梯前室的精装修)、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本项目设计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5.3施工范围包括: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地下建筑物(含停车场、人防)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住宅一层入户大厅及电梯前室的精装修、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环保、景观及周边绿化、夜景工程、交通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以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含永久性变配电工程)
2.5.4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关键节点: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
②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报批后15天内提交勘察详细勘察报告;
③方案设计文件通过报批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
④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批通过后30天内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⑤施工必须于2019年12月26日前开工,并以施工许可证办理之日为起算点,桩基工程125天(考虑管桩,不含桩基检测);地下室工程170天(从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主体封顶220天(地下室顶板完成之日起);所有单体工程落架200天(屋面板完成之日起);所有单体工程竣工验收90天(落架完成之日起);室外工程及其他专项验收60天。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的施工图审查。
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达到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3.2.1 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2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3 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5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的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注: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打印件或福建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格名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4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0月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9.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群楼)一楼开标室。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old.zzyx.fj.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云霄县云漳路535号
电 话:0596-8556456;传真:0596-8556456;
联系人:方利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 0591-87518355
联系人:黄滨、郭亮、黄乃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群楼)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8505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6-8532248、0596-850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