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工程(二期)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8]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云霄县财政局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东厦镇;
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522590.76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约78787平方米,服务及管理用房总面积约1706平方米(其中服务用房953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753平方米),以及桥梁、停车场。配套区域内给排水、供配电、消防、通讯通信等基础设施;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建设3座钢箱梁桥、2座钢筋混凝土板桥和游客接待中心,预算审核价为:24678225.62元(含暂列金117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桥梁中单跨最大跨度为28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跨的跨度20~4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项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次招标桥梁中2#桥的长度为119米。城市桥梁指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及人行天桥,满足《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单跨跨度45米以上或长度10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的特征;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678225.62元(含暂列金1170000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A、B区的两座钢箱梁桥、1座钢筋混凝土板桥和游客接待中心须在2019年1月29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且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长度10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投标单位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期限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盖章扫描件上传。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2月18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及相应版本产生的.ZZT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1月03日17:00 时前(指款项汇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3、保函或担保形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1月0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old.zzyx.fj.cn/WebPC/index.as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ct25260@163.com
电话:13515953861,传真:/
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702,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fzmjzz@163.com
电话:0596-2169780,传真:0596-2169780
联系人: 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0596-8505387、0596-85321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新广电大厦(新体育场对面)
联系电话:0596-85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