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220kV林美Ⅰ路#51-#54、林美Ⅱ路#59-#63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220kV林美Ⅰ路#51-#54、林美Ⅱ路#59-#63线路迁改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19]26号、云发改审[2019]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付,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220kV林美Ⅰ路#51-#54、林美Ⅱ路#59-#63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2.2建设地点:云霄县莆美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220kV林美Ⅰ路#51-#54、林美Ⅱ路#59-#63线路迁改工程。220kV林美Ⅰ路:涉及原线路耐张段为#47-#56,线路路径长度约3.22km,该线路段采用单回路架设。本次迁改线路段为#51-#54,迁改后新建段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1.35km,利用原线路导地线重新紧放线段线路路径长度约2km;新建单回路直线塔2基、转角塔3基。220kV林美Ⅱ路:涉及原线路耐张段为#55-#65,线路路径长度约3.26km,该线路段采用单回路架设;本次迁改线路段为#59-#63,其中新建段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1.33km,利用原线路导地线重新紧放线段线路路径长度约2km;新建单回路直线塔2基、转角塔3基。项目估算投资为1671.6万元。
2.4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各阶段工程地形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迁改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6工期要求:
①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经评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相应的审查;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或联合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3.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其他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6日08时00分至2019年07月10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V7.4.2.07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7月2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7月26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群楼)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采用的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7月25日17:00时前(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old.zzyx.fj.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原农信社三楼)
邮 编:3633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5159538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
邮 编:363005
联 系 人:小童
电 话:0596-2961882
传 真:0596-2961882
电子邮件:FJAHDL006@126.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8505385、0596-850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