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中医院病房大楼改扩建工程配套项目中心供气系统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002号)
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第(5)条“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供氧主要设备和医用主要负压吸引,气体报警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等电子件;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更改为“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电子件;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均予更改。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