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草坂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智慧粮库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数字式温湿度检测系统线路结构是有线还是无线?
答:招标文件“第6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1、数字式温湿度检测系统”中已作了明确要求:数字式温度、湿度检测系统硬件由测控主机、仓外分机 (RTU)(每栋仓房一个测控单元,其中一栋仓房二个测控单元)、大气温湿度传感器及仓内温湿度传感器、测温电缆、四芯通讯及电源电缆组成,采用全有线方式通讯。”
2.设备智能只能在推荐的品牌里选择吗?这样不符合《招标法》规定,既然是公开招标,只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为什么只在推荐的三个品牌里选择呢?
答: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品牌选用表”中的设备有推荐不少于三种品牌,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和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3.在招标公告中,针对“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包含以下两点:(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我公司认为,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710万元,但是却仅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规模与投标人注册资金不成正比。考虑到本项目子系统众多且涉及多种新技术领域,因此我方建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依据漳政办【2015】14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修改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无须由两个或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所以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在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B4-业绩情况“招标文件此项的评分中却仅把其中的3个子系统(智能通风系统、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必备项,这并不能完全体现投标人在粮食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经验,也不能完全体现投标人业绩对本项目的契合程度,建议改成11个系统里做过任意3个或5个系统即可。
答:招标文件中“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B4-业绩情况:①投标人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的智慧粮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大于(含)600万元的且合同内至少含有本招标项目11个系统中的8个系统的,每增加1个合同得1.5分,最多6分;②投标人的业绩在①的基础上,8个系统中含有智能通风系统或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的,得1分,最多得2分;③投标人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的智慧粮库系统单个合同金额大于(含)300万元小于600万元(不含)的且合同内至少含本招标项目11个系统中的6个系统的,每增加1个合同得1分,最多4分;(投标人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
5.在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T5-检测报告情况: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取得检测报告情况,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
本评分项为针对设备供应商而非投标人;但是针对设备供应商的评判已经涵盖在其他评分项中了,此处再次单列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检测报告评分项且设置高达8分的评分,我公司认为极不合理,涉嫌排除其他合格投标人。
答: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作为本项目招标人重点建设的储粮信息化系统之一,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的建设至关重要,该分值可以作适当的调整,具体如下:数字式温湿度检测系统、智能通风控制系统、移动测虫系统、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粮仓智能控温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系统的检测报告,每增加一个系统检测报告的得1分,最高得4分。;充氮气调储粮控制系统的检测报告,每增加一份气调系统相关的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6.招标文件中给出了推荐品牌的设备,即为默认了这些被推荐的品牌的设备已完全符合技术参数(否则如果连推荐品牌都不能满足技术参数,那么这个推荐品牌就失去意义了),不再需要提供认证、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只有对于采用非推荐品牌的同类设备时,才有必要提供技术参数中提及的认证、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以确保这些同类设备是能够切实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
答: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推荐品牌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和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对于非选用推荐品牌表中的品牌报价的,需要提供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提及的检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须加盖厂商公章);对于选用推荐品牌表中的品牌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招标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系统中部分系统需要的设计、本项目设备的采购(含所有辅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投标报价(包干)应包括:本项目的方案和图纸的设计、原材料(设备)采购(含所有辅材)、安装、检测等货物成本、国内运输、保险、利润、所有风险(含清单中设备漏项、设备价格调整、人工费调整等其他风险)、有关税费、成品保护、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维修及更换等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综合考虑。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2时前;本项目原定于2015年9月9日 15 时30分开标,现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推迟为2015年9月15日 8时30分前;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 15日8时30分,开标地点: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9.招标文件中未做答疑和修改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见证单位:漳州市粮食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