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2页第3.1点:按规定资信等级两年年审一次。比如某家保洁公司的甲级资质是2013年3月申办的,但是闽城协环【2013】20号文件规定,像这类公司必须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资质从新认定,否则原资质取消,那么按贵单位招标文件的表述,该公司应该还有资格投标,这与闽城协环【2013】20号文件互相矛盾,贵单位招标文件的表述含糊不清,不够明确,将会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希望能明确该项条款。
答:投标人资质等级应符合《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甲级资信等级认定办法》(闽城协环【2013】20号)号文件的规定。
2、招标文件第2页第3.1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不得有地域性的限制,不得排斥任何地区的投标供应商,又闽城协环【2013】20号文件规定,外省企业参与环境卫生作业招投标,实行备案制,省外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备案A类等同于福建省内甲级资质企业,因此,我司认为外省企业只要是在福建省有A类备案,就有资格参与该项目投标,希望贵单位能纠正错误的规定。
答:投标人必须是漳州市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或者在漳州有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含外省企业,但必须持有A类入闽备案资格),具有环卫经营服务相应资格并具有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甲级资信等级。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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