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欣原水供水工程项目桩基检测的疑问


【信息时间: 2012/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工作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3日历天完成(含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和检测工作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未按发包人同意顺延   的工期完成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天。这两条因检测工程量较大,且工作场地较大范围,导致检测完成的工期需要较长且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申请这两条是否能从招标公告上去除?
答:修改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3日历天完成,检测工作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未按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天。
 
2、   想了解招标的所有检测桩,是否都在刻意满足检测场地要求的情况?因不满足条件无法进行试验。
答:按现场情况确定,不满足检测条件的,不进行检测。
 
3、   检测时是否提供试验所需的近试验点的电源(三相电百米内)和水源?
答:检测单位自行解决。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2年8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