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市政配套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2/9/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咨询合同”部分修改如下:
①合同第四条第1款“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修改如下:“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   元整(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费用、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费用、专家评审费及会务等相关费用)。”
②合同第四条第2款“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修改为:“报告书(含环评及水保)编制完成专家论证后十天内支付合同价款50%;报告书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③合同第六条第2款“验收标准”修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质量达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即收到批复文件。”
④合同第六条第3款“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修改为:“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⑤合同第六条第4款“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修改为:“时间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其余未更改部份不变。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1209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