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改扩建工程(含古雷支线)前期项目服务E标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补遗书(第1号) 一、针对潜在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做出回复如下: 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第三条:“3、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或评估报告编制(业绩认定时间以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提出业绩认定时间以主管部门的批文为准。 疑问:我院承担完成过新疆自治区及云南省等地多条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但因各地要求不同,以上所做的稳评报告均未进行单独批复,而是作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必要附件上报,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请问,能否以高速公路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或评估报告编制的合同,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作为业绩认定的标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说明1中修改为:“本表后应附合同协议书、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作为证明材料。其中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指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或评估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细则”序号i投标价评审因素修改为:“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若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大于(含)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计算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少于5家,则直接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根据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相应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注:1. 投标价=评标价=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不含不可预见费);2. 所有经计算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均取整到元(其后按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1. 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不予宣读,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价不参与评审;投标文件在评审过程中被废标,但其开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且高于最高限价的90%的投标报价,仍然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低于最高限价的 90%的投标价,亦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3.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发生变化。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0+偏差率×100×E2。 其中:E1、E2分别是评标价每高于、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5、E2 =1。” 三、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四、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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