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 交货期: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 30天内交货;货物到项目所在地后5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3、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格安全认可证”改为:
“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由招标代理单位签收。投标人须出示办理招标资料时的有关凭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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