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附表14.2表格格式”修改为:
“附表14.2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评分自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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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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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标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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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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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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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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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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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 亿元银行存款证明;2011年度财务报表银行存款为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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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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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以资质证书所记载的为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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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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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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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以税务部门的证明为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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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和2011年三个年度中上缴建安税最多的一年的纳税额(以税务部门的证明为准): 万元(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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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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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工程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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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 奖 项;获得过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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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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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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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月1日至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止,承建的国内工程获得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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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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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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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 奖 项;获得过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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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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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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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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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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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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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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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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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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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招 标 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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