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路一期道路工程(南三号路至207省道)道路工程与郭坑镇南一号路(郭坑大道至江滨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
1、招标文件中的P3页的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的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本项目属于普通的小型市政道路设计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无需要求如此之高,有为某些设计院量身定做的嫌疑,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答:按补充通知执行。
2、招标文件中的P35页的(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按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的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只需要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即可,不需要同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答:按补充通知执行。
3.招标文件中的P35-P36页的(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评分标准: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怀疑为某些设计院量身定做,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按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的评分标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符合高级工程师要求即可,建议更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答:按补充通知执行。
4、技术标的图框有没有要求,建议明确图框要求
答:无要求。若需上传图纸,图纸规格为A3,格式应为.dwf格式,每个图纸节点不大于30M。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的P3页的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的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或路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中的P35页的(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3、招标文件中的P35-P36页的(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评分标准: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修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
备注:①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②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修改版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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