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九龙江北溪西溪水系连通工程(九十九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第17项“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二、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8.2条款 “资格商务文件--其他(本项3分)评分标准”修改为:“其他(本项3分)评分标准:1、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加0.5分,本项最高1分。 2、投标人勘察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加0.5分,本项最高1分。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加1分,本项最高1分。”。
三、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四、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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