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注: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购买招标文件证明、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持身份证、职称证书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2013年3月14日17:00。
二、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01#与本通知书的规定如有不符的,以本通知书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领取书面资料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
联系方式:小吴 0596-6157866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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