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环闽招【2016】第059602002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将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地块二(金湖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本次工程是否要设置商业(底层商业服务网点等)?如果要设置,商业面积有何要求?
回复:沿街(沿西洋坪路和北仓路)底层设置商业店铺,在面积规模上合理设计。
2、招标文件第37页,总得分“注:(2)、应提供《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证书复印件;…………”。问:标书基本要求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那么,中级职称只有职称证体显,执业证明并未能体显,且没执业证书的是否只需提供职称证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37页人员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其他人员无须提供身份证但第111页其他人员未明确是否需要身份证,问:其他人员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
回复:本项目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第94页,从设计任务书看“航空限高40m,建筑层数限11层,先不论方案好坏,按规定在平排满建筑物,可得建筑面积不足40000m2。按容积率计算,可建面积为49970m2。前后相差10000多m2。用地指标合理性和经济性较差!请问:规划条件是否需要调整?如有调整,开标时间可否延后?
回复:设计任务书第2点修改详见补充通知,本次开标时间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第35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最后一项为“投标单位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在漳州地区设有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满5年(含)以上10年以下的分支机构的得1分,投标单位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已在漳州地区设有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满10年(含)以上的分支机构的(或属漳州地区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将勘察业务分包给漳州地区满足本项目勘察资质要求的勘察单位(用承诺函的形式体现,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投标人属漳州地区的勘察设计单位(不包括在漳州地区设有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纯设计业务分支机构)且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的得1分。”我公司要求就上述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所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如下:该项目得分条款,有明显的地方企业保护倾向,且满足该加分条款的设计单位只有几家,指向性过于明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10页第10项3.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实施的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投标时仅需提供设计资质和相关人员材料即可,不需提供勘察资质和相关人员的材料。投标人中标后,不论中标人是否具有满足要求的勘察资质条件,中标人均可以将勘察业务分包给具有满足勘察资质条件要求的勘察单位。其他专项工程设计(如基坑支护、智能化等)也允许投标人中标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中标人在分包前应先征得招标人同意方可分包。
(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 设计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及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
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
后续服务负责人1人,建筑或结构设计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可由上述的建筑或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
备注:①除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后续服务负责人可由建筑或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外,其他人员均应专人专岗,不得兼任。
②暖通专业指暖通或通风或空调或机电或供暖或制冷等相适用专业。
③电气专业指电气或电气设备或供配电或照明等相适用的专业。
④给排水专业指给水或排水或给排水等相适用的专业。
⑤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所署专业为准。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各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定义见招标公告第3.3款。
上述设计人员须满足最低人数要求,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造价负责人可以外聘,但须附上委托书)。
投标人应当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 “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合格投标人的评审办法和标准见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94页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2点修改为:本项目的航空限高暂定为黄海高程70.000,本项目西南侧西洋坪路和北仓路交叉口现状高程为13.700,为统一设计方案定位,本项目南边室外地坪黄海高程暂定为14.000,北边室外地坪黄海高程暂定为15.000。
3、本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未修改部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等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补充说明资料。
领取书面的资料地点: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号--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058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