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4线九湖至长桥路段路面大修工程设计
补遗书(第001号)
内 容:
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35页“后续服务人员”按本招标文件第15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后续服务负责人”的有关要求执行。
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35页“后续服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第2点:“后续服务人员(不含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修改为“后续服务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
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15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增加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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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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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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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分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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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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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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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15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2人(其中1人为路基分项负责人,1人为路面分项负责人)”。
5、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第35页“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第2点:“……每增加一个项目加0.4分,业绩最多加0.8分。”修改为“……每增加一个项目加0.4分,业绩最多加2.8分。”
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未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补遗书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3、各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这些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并视为所有投标人已收悉所有补遗书。
4、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由招标代理单位签收。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锈一方商业街D207-209室(锦绣一方东门))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局龙海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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