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18漳州台商投资区段(国道324至长泰界)路面改造工程
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补充通知01号
1、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省道 S318 漳州台商投资区段(国道 324 至长泰界)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中“S318”和“324”文字前后均有空格,我们投标文件内容以及图框的项目名称是否也需要空格?
答: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涉及项目名称“S318”及“324”前后空格的,均予以删除。
2、问: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投标的单位提交的公证书在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时投标可否继续使用?
答:投标人按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要求所出具的公证书,若授权委托人未作修改的,在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投标时可继续使用。
3、问: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答疑补充通知01号文件在本项目的第二次招标中是否继续有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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