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第二自来水厂扩建工程(一期)
勘察设计招标答疑
1、问:本项目为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P29页)“设计资质等级”为综合甲级的得10分,折算成设计费报价约138.9万,不合理。
答:按招标书的要求执行。
2、问: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P30页)要求:“平面设计图比例1:1000 ,图中表示出地形、地物、道路、管道平面位置及坐标,示意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各类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布置平面管件、各类阀门等管道附件以及排气阀、排污管、连通管等位置。”及 “纵断设计图采用比例一般横向1: 1000~1:2000,纵向1:100-1:200,图上表示出现状地面标高、设计地面标高、设计管底标高、埋深、距离,注明管径、管材,示意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各类地下管缆等主要障碍的位置及标高,布置纵断面管件、各类阀门等管道附件以及排气阀、排污管、连通管等的位置。”
须提供“原水输送管道沿线1:1000地形图”(招标文件要求),方可按上述深度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答: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优化方案、实际情况自行勘测。
3、问: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4.6项中要求“管线综合图布置合理,与现状管线衔接清晰”,请提供“原水厂管线布置图” 方可对新建管线与现状管线的衔接进行设计。
答:由投标人现场踏勘,招标人予以配合。
4、问:请提供最新环评、水资源论证及给水专项规划以便投标方案设计满足上述文件要求。
答:按可研批复文执行。
5、问:招标文件P81页第二、5项中要求“投标技术设计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提供资料中未见可研批复文件。
答: 可研批复文件已上传, 请各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6、问:本项目扩建场地较为紧张,“二水厂扩建厂区红线图中”原水厂清水池北侧约有1600平米空地,扩建水厂是否可利用?
答:在不影响现有水厂生产的情况下,可以合理使用。
7、问题(1):招标文件P63页——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表后要求:而P28页评分标准的商务部分要求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及业主盖章证明文件为准”。请最终确定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的确认办法。
答: 以P28页评分标准中“以设计合同原件及业主盖章证明文件为准”确认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P63页对业绩的确认要求最终确定为:
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复印件和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开标时设计合同及业主证明原件备查,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若设计合同书或建设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中均未标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图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表应由牵头人单位盖章。
8、问:P8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的日处理量≧25万m3/d的净水厂项目设计项目(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设计合同和业主盖章证明文件为准)。
请问日处理量≧25万m3/d的净水厂项目是要求一期达到25万m3/d还是二期扩建后达到25万m3/d即可?比如一期10万m3/d(2009年前签的合同),二期20万m3/d(2009年后签的合同),扩建后>25万m3/d的业绩是否能行?
答: P8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允许日处理量≧25万m3/d的净水厂项目为分期建设,现在总规模要求日处理量≧25万m3/d,但要求各期设计均为同一家设计单位完成,且最后一期设计规模≧15万m3/d,最后一期承接设计时间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设计合同和业主盖章证明文件为准)。
9、问:本工程取水泵站选址意见书的用地红线,其地形不利于取水,是否可以根据地形做局部的调整?
答:在批准的取水泵站选址意见书用地红线内设计。
10、红线图等资料已上传,请各投标人须重新导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