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师院西路(瑞京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勘察)人员” 4个专业负责人均没有专业要求,是否随便什么专业的工程师都可以,请明确。
答: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道路(或路桥)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道路(或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删除市政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
其余人员要求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是否可以提供合同及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或合同及业主证明为准也可以。
答:“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发出公告当天)为止至少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 里程在 1km以上(含1km)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工作或合同额超过150万元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开始时间以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第26页,18.3.2项,c. 排版要求:应使用Word文件形式;白色A4(210×297mm)大小(有关图表可用A3大小,如有时);宋体字体;字号四号;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左2.5 cm,其余为2.0厘米);不允许出现页眉,也不允许页脚出现页码;除此之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图片为JPG格式需用PS软件制作,图纸为DWF文件需用CAD软件制作,图片和图纸中的文字无法适用Word软件的宋体四号字,行距22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招标文件第78页 “类似设计项目设计表” 注:(1)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真实性,应同时附上工程设计合同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开始时间以工程设计合同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修改为:
注:(1)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真实性,应同时附上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扫描件(开始时间以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若设计合同协议书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第(2)、(3)项维持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47页 商务分评分标准中服务保证,配合工程实施,为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勘察设计单位的服务质量,投标单位在漳州地区设有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属漳州地区的勘察设计单位)加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此项内容不做修改。
补充:
我单位已把项目建议书和选址红线图等资料上传,投标单位可自行下载。
注:1、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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