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的补充通知01号
一、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的商务分评分标准中“企业(4分)”改为“企业(5分)”。
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16.1“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注栏是否可以直接写招标编号“FJXCJZZ(2013)GC043” ?
答:须填写工程项目名称。
三、 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50888、6157867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自来水公司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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