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答疑与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5/9/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标书第34页,商务评分标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1、配备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

2、水、电、暖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职称的得1分。

问:本项目只是一个多层建筑,结构形式简单,按要求,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注册结构师和工程师职称,其他专业负责人配备工程师职称,就已满足要求。本项目要求高工就已偏高了,更何况教授级高工,请说明原因?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规模为大型的校安工程设计,且上述标准为商务评分标准,并不是设计人员基本要求。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0923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