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第18.2条款修改如下:
18.2技术文件的标识
18.2.1技术文件采取封闭式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系统自动生成对应投标人的编号的技术文件逐一评审打分,再进行得分汇总后,最终确定出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分数。
18.2.2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如下,未能满足的按0分处理:
①技术文件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有关人员姓名、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企业标志、企业精神及口号等其他可以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
②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文字部分均采用Microsoft Word中文系统下的宋体字,字号小四,字体不得出现加黑、加粗或斜字体,行距(固定值20磅);除章节须换页外,章节、大小标题和段落正文文本内容不得留有空行;无须编制页眉、页脚和页码。
③若需上传图纸,图纸规格为A3,格式应为.dwf格式,每个图纸节点不大于30M。
二、投标文件制作说明:
1.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只需盖单位电子章,法人(包括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部份,只需直接输入姓名即可。中标人中标后应提供书面投标文件(盖章签字完整)六份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备案。
2.投标人所上传的所有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3.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请按要求附上相关资质或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投标人已在诚信库中挑选上传,在制作本格式时不需重复上传提供)。
4.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
5.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三、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第五医院
2013年12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