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充通知01号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中“…拟新建业务用房使用面积8250m2(含车位750 m2)…”修改为“…拟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8250m2(含车位750 m2)…”。
2、本招标项目“建安工程限额2200万元”修改为“建安工程限额2100万元”。
3、由于建安工程限额修改,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相应修改为 596400 元,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按2100万元计算,收费基价为74.55万元。
4、本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中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设计任务书中“主楼:每层建筑面积约1000㎡,使用面积约900㎡。坐北朝南 沿街不做店面”修改为“主楼:坐北朝南 沿街不做店面”。
5、本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中“第一层:架空 (当停车位)(1000M2) ”修改为“第一层:架空 (当停车位) (900M2) ” 。
6、本招标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设计人员要求中“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职称)要求修改为:注册电气(供配电)工程师或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的资格(职称)要求修改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招标文件已根据本通知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的网上招投标系统重新下载。
二、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书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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