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二期)暨特勤大队一中队消防站设计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答疑
1、问:是否可以超、压宗地线西侧(宗地线西侧也为消防中队用地)?
答:可以超、压宗地线西侧。
2、问:是否可以超过可研批复的占地面积?
答:占地面积不可以超过可研批复的占地面积。
3、问:层数必须是7层吗?
答:层数不少于7层。
4、功能房是满足可研报告要求的即可,还是也需满足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要求(导致面积将增大),若可以增加,比可研报告要求的5786.5平方米能有多少比例的浮动?
答:功能房设计要求需同时满足可研报告要求及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要求,建筑面积不可以超过可研批复中的建筑面积要求。
5、请业主确认电源情况,新建建筑电源是否可以从原有配电房引来,若原有配电房无法满足需要则需要重新设置变配电室?
答:不考虑原有设施。
6、请业主确认园区内现有消防水池、泵房等消防设施情况,以确定新建建筑消防用水设施?
答:不考虑原有设施。
7、请业主提供现有生活给水加压设备情况?
答:不考虑原有建筑加压设备。
8、新点电子文件内的技术文件部分(计算机文件)指哪部分内容,跟第一点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版内容是否一致。
答:一致
9、标书第37页第19条“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标识”,本次采用线上提交,是否不需要按照第19条规定进行装订、包封、标识。
答:按招标文件“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9点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已集体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应急消(2018)1号文件规定:在“三定”规定出台前,消防救援队伍原称谓“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去掉“公安”字样的表述,对外行文采用暂用称谓“漳州市消防支队”,在本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如需使用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称谓均有效。
注:1、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媒介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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