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招标文件P23“35.17商务分评标标准中业绩要求:(1)为了证明投标申请人和拟担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10000平方米以上或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的医疗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招标文件规定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类似业绩为10000平方以上或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医疗类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同等规模的医疗类建筑设计业绩是否也算类似业绩?
答:类似业绩为10000平方以上或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医疗类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其他业绩不适用。
二、问:招标文件P23“35.18投标须知前附表3.1条款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35.2.1“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增加:室内装修设计专业负责人1 人,资格(职称):应具备室内装修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应具备室内装修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意思是说相关专业高级即可,应该包括建筑设计类高级职称?
答:修改为:室内装修设计专业负责人1 人,资格(职称):应具备室内装修设计相关专业(含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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