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招标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答疑:
一、是否有退让用地红线及退让周边道路的具体要求?
答:有,须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沿浦口路、规划支路的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不宜小于30m,同时出入口位置距公交站台边缘不得小于15m。(详见本地块控规)
二、设计资料缺乏功能设置的附件,请补充,或者提供具体功能的设计要求?明确各单体及各功能布局?
答:项目总用地面积28007.8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802.75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3609平方米,拟建36个班级教学综合楼、室内体育馆、地下停车场、食堂和绿化景观、操场塑胶跑道、道路、给排水、智能化、供配电网管、围墙等配套设施。(可参考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规划设计的建议:设计标准小学250米塑胶跑道(6条跑道、100米直跑道)、室内体育馆、地下停车场(便于车辆管理和美化校园)、保安室大约40平方米(分成两部分:办公区和晚间休息区,办公区能装监控视频,看到全校各个方位)、每层教室配备年段教室办公室(便于管理学生,办公室配备卫生间)、教室须配备前后阳台(后阳台配备储藏间,便于大扫除劳动工具管理)、广播室窗户能看到操场(内有管道通往教育和各个用室)、功能用室面积大约教室的1.5倍(电脑室、舞蹈室、音乐室、美术室综合实践室、科学室验室等,其他功能用室可和标准教室一样大)、楼梯宽度大约2米(便于学生出操和疏散)、梯形教室面积大约300平方米(作为全校教师会议室、教学开课等多功能用室)、在一楼配备图书室大约300平方米(分成三部分:藏书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在适当位置规划教师中午食堂和中午休息室)。各单体及各功能布局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各参投单位自行考虑设计。
三、地下室的规模是否有要求?
答: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各参投单位自行考虑设计。
四、用地规划图中提及微波通道,能否提供具体规划位置?
答:微波通道为专项审查内容。
五、设计任务书中第六条设计成果中第(4)点到第(5)都是指示本次为初设招标,请明确本次为方案设计招标还是初步设计招标?
答:本次为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第六条设计成果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六、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应于三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应按投标须知第4.3条款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未按以上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支付招标代理费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中标权,并不予退回其投标保证金。请明确本项目的代理费是多少?
答:本项目的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收费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08月12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由于本地块控规没有电子文本,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到招标代理机构购取书面文本。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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