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11时30分”修改为“2013年7月21日11时30分”。投标人若有疑问,应在2013年7月21日11:30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
2、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2.6.2款中“……市政管理(含雨、污、给水、通信等)……”修改为“……市政管理(含雨、污、给水、通信、电力、燃气等)……”。
3、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20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