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龙江大道连接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补遗书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万零伍仟捌佰元(小写:220.58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元)。本项目无设暂列金额,投标文件中有关暂列金额的无需填报。 2.“招标文件正文”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主要人员资历表”的注:第2点内容删除。 二、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条款“最高限价为220.58万元(其中含暂定金额 / 元)”,但是在后面报价清单格式中“五、报价清单汇总表”中暂列金为5%,是否把(6)的备注改为(5)×0?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卷 报价文件中“五、报价清单汇总表”格式表格中序号(6)的备注内容“(5)×5%”更改为“(5)×0%”。 2.该项目为二级公路而非一级公路,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过高,建议取消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是否直接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即可? 答:可直接加盖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法人CA)即可。 4.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表中的“近年完成的类型项目情况表”、“正在进行的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并未提供,并且本项目不要求业绩,是否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中删除相应结点。 答:因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固化电子招标文件范本,无法删除固化内容。若无相关项目情况内容,可填写“无”或留空并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注:①各投标人请自行上网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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