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红旗路(北仓路至北环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3/5/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更改为:“计算机文件(光盘):壹张…”
二、设计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上未体现投标人名称或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应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证明书。
三、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驻省内的分支机构应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分支机构的定期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外,并将“福建住房与城乡建设网”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备案管理系统中定期备案查询结果的相关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上,否则不得分。
四、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本项目投标配备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在闽定期登记备案的人员,否则不得分。需附 “福建住房与城乡建设网”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备案管理系统中投标人驻闽机构技术人员情况的相关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技术文件格式说明第1.3款更改为:“…正本封面需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