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朝阳院区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设计答疑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2/12/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致各有关单位:
1、问: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所列设置科室内容不尽合理,是否允许投标人在合理的范围内自行调整优化?
答:按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允许投标人在合理的范围内自行调整优化。
2、问:本项目是否允许设计地下室?
答:按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
3、问:是否需要设计手术室、ECTPET-CT等肿瘤病人较为需要的用房?
答:按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
4、补充通知:招标文件中第111418页中“……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采用本次招标的投标设计文件”修改为“……招标人给予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经济补偿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采用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设计文件”。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21231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