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环城路东延伸段(龙祥南路—象镇互通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答疑纪要(一)的第9条: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CAD文件夹中“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图”中路网与“0-南环城路(龙祥南路-象镇互通)红线”中路网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0-南环城路(龙祥南路-象镇互通)红线”中路网为准。现更改为以“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图”中路网为准。
(2)招标文件第65页“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勘察)人员汇总表”中的“道路专业负责人”现更改为“路桥专业负责人(必须填写)”。
(3)删除招标文件第66页第2点中的“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如上述人员所提交的加盖注册章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章号与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号一致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则可以不提交社保费证明)。”,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的内容做相应的删除。
(4)招标文件第79、81—83页表格已做修改,具体详见招标人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5)原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8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4月27日上午10:00分。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修改。
(5)本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按本答疑纪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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