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金峰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地质勘察(二次)
补遗书001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中评分因素与评分值中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投标人拟担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份以来(以勘察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项目道路长度≥2000米的二级公路及以上或公路兼具城市主干道或城市主干道勘察是否可以作为加分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中评分因素与评分值中:投标人近五年获得建设厅主管部门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是否可以作为加分条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遗书不符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