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答疑纪要
1、本工程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设计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0.5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0.5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且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加1分。”
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0.5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大师”且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加1分。”
2、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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