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郭坑园区横一路(纵一路至圣王南路)、纵二路(横三路至征地红线)及土石方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28页商务文件第1项投标人资质“(1)同时具备……得3分;”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专业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得3分。
2、招标文件第28页商务文件第3项投标人的履约信誉“(3)2008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AAA级荣誉证书的加1分,最高加1分;”修改为:“(3)2008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获得有效期内的省级或省级以上(以落款颁奖部门为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证书等级为AAA的(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加1分,最高加1分;”,类似问题不另阐述。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投标为网上电子招标,所有证书、证件及业绩等证明材料(授权人身份证除外)均以诚信库为准,不允许采用工具上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无须核对原件,但投标人应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辩,否则专家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所附的所有证书、证件等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应为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扫描件(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除外)。”的描述均删除。
4、本答疑中未修改的投标人质疑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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