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答疑


【信息时间: 2018/1/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设计

招标文件答疑

致各投标人:

一、答疑: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颁发现行《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的,其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90%。”。

问:本招标文件,其综合评估法分值组成为商务分占20%,技术分占80%。明显违反住建厅相关文件,依据什么?建议按省住建厅文件,恢复商务分占10%,技术分占90%分值组成。

答:综合评估法分值组成已修改。

2、根据省厅招标文件范本,企业实力一栏包含技术实力(资质)+以往业绩两项。

问:本栏目额外增加“企业信用资质”,本栏包含:“中国设计行业综合实力50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市级或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称号作为加分项,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及省住建厅的《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这个条款是明显为某些设计单位量身设置,建议按找遍范本条款修改。

答:加分项,属择优条款,意在从潜在投标人中选择设计综合实力强、资信信用良好,并带有创新设计理念和精神的优秀企业,不存在排他性。删除“中国设计行业综合实力50强”的评分条款,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3、企业获奖情况,第二小项“企业参与编制的给排水专业相关技术指南、规范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得2分。”

问:本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第三款情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这个条款是明显为某些设计单位量身设置,建议按找遍范本条款修改。

答:本招标项目包含大量排水专业设计工作,排水专业作为本项目支撑专业,与项目相关性极大,并非特定行业。本评分条款修改为:“投标人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的该奖项目为给排水专业相关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4、本项目包含浦南镇、天宝镇、石亭镇、芝山镇、南坑街道等71个村,根据“现场踏勘的充分程度”评分标准,需要踏勘64个村。

问:请提供本项目所含71村的明细及相关联系人方式,同时需踏勘71个村, 7115天的标书编制时间,平均每天要走访5个村,工作量巨大,为保证有充裕时间编制标书及与前期参与单位处于公平竞争,建议适当延迟开标时间。或提供前期项目建议书等相关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本招标项目时间赶、任务急,同时需要选择一个综合实力较强、团队人员充足的设计单位,以保障服务质量及进度要求。请有意向潜在投标人确实加大人力投入,分组进行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规模调整为对70个村庄实施污水收集处理,村庄明细见附表。项目建议书详上传附件。

5、“现场踏勘的充分程度”评分标准中含有“经村委会书面确认”条款

1: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得到71个村的确认函,村委会书面确认如何操作,每个村镇是否知道这个配合确认义务工作?每个村找谁确认?联系人谁?村委不予配合确认,怎么解决?上述问题请代理单位反映给业主并提供详细可操作办法,不能全转嫁给投标人,况且时间也不允许。

答:删除“经村委会书面确认的现场踏勘记录”。

2:潜在投标人经村委会确认后,已暴露潜在投标人身份,存在串标嫌疑,不利于公开公正公平的投标环境。

建议取消“经村委会书面确认”条款。

答:已删除。

6、“现场踏勘的充分程度”评分标准中含有“现场踏勘记录及GPS仪记录的踏勘航迹图”条款。

问:现场踏勘记录及GPS仪记录的踏勘航迹图为各潜在投标人唯一辨识标志,易暴露潜在投标人信息,建议取消本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航迹图作为现场踏勘的有力证明,能够准确记录踏勘路线,有利于高效完成设计工作,请潜在投标人如实提供,踏勘航迹图不存在潜在投标人的唯一辨识标志。潜在投标人提供GPS仪记录的踏勘航迹图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关于“技术文件采取封闭式评审”的相关要求。

7、各村排水现状分析评分标准中,结合现场照片完成各村排水现状分析,按照完成行政村排水分析个数K评分,K64个的,得7分;64个>K55个的,得4分;K55个的,得0分。

问:为针对性对各村的排水现状进行分析,请提供各村的行政村界图。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充分开展各村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请潜在投标人认真落实现场踏勘工作,与各行政村详细沟通村界及排水现状,将设计基础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附表:

镇、街道

污水收集与处理村庄数量

行政村

天宝镇

20

田寮村、过塘村、大寨村、仙都村、月岭村、盘谷村、凤园村、后塘村、埔里村、天宝村、山美村、路边村、张坑村、洪坑村、后寨村、塔尾村、后巷村、墨溪村、茶铺村、珠里村

石亭镇

25

南山村、蔡前村、蔡坑村、香坂村、下苍村、田边村、寮里村、董坑村、后园村、鳌门村、庵山村、扬美村、下高坑村、丰乐村、石亭镇区、新厝村、乌石村、北斗村、秋坑村、龙秋村、北星村、仙景村、塘边村、高坑村、埔尾村

浦南镇

19

浯仓村、吴浦村、诗朋村、布坑村、福林村、溪园村、园坑村、宏道村、松州村、蓬莱村、浦林村、谢坑村、浦南村、光坪村、渡东村、后林村、双溪村、东坑村、金沙村

南坑街道

4

农友村、岱山村、古塘村、坑头村

芝山镇

2

上墩村、金峰村

二、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2 7 日上午1200分前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29日上午1200分前;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2 8 日上午0830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212日上午830

说明:

①、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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