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漳招(009)号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设计费用包含两部分:①陆上部分设计费,按陆上部分工程预算审核价X2.5%(最高控制价);②海面部分设计费,按海面部分工程预算审核价X3.5%(最高控制价)。”更改为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勘察设计费用包含两部分:①陆上部分勘察设计费,按陆上部分工程预算审核价X2.5%(最高限价);②海面部分勘察设计费,按海面部分工程预算审核价X3.5%(最高限价)。”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第40、41页倒数第三行“拟担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 (盖建筑师执业章、签字)。”更改为“拟担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 (签字)。”
三、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给排水分项负责人。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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