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补充通知01号
1、问:“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⑥若合同书未明确标明勘察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勘察负责人的如优秀勘察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或建设单位开出的勘察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否则其勘察负责人业绩无效。”,是指获奖业绩还是指勘察负责人的业绩?若是指勘察负责人的业绩,在审查合格书中有标明勘察负责人。
答: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⑥若合同书未明确标明勘察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勘察负责人的如优秀勘察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或建设单位开出的勘察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否则其勘察负责人业绩无效。”修改为:“⑥若勘察合同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获奖奖项中均未明确标明勘察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勘察负责人的如优秀勘察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或建设单位开出的勘察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否则其勘察负责人业绩、奖项加分无效。” 。
②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应同时提供勘察合同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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