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四医院(漳州市精神病医院、白云中心卫生院)工程勘察设计补充答疑001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 本工程是否做中央空调?
答:本工程需要安装中央空调。
2、 各单体透视及鸟瞰图,消毒供应室立面及效果图均未提供,请补充。
答:本工程招标项目的“透视及鸟瞰图”已上传到网上招投标系统中,请各投标人凭交易中心办理的CA锁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3、 后勤保障及院内生活、行政办公楼一层平面图北面食堂室内与室外总平高差为1.6m,单体为0.6m,请确认是否有误。
答:后勤路口处室外标高原为“52.30”现更改为“53.30”。
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5年内应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等同类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且拟派本项目的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在该业绩中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含分项负责人)。
同等同类指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工程;
这块说明是工程业绩可以不是类式医院项目做为投标业绩吗?
答:可以不是医院项目做为投标业绩。
5、标书没明确投标第二、三名单位的补偿。是否有设计招标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答疑中未修改的投标人质疑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建设单位: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招 标 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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