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金峰实验小学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答疑纪要
1、问:设计任务书里面应体现各层功能房间的要求及面积要求(如音乐教室、计算机教室等一些功能教室需要的间数,及是否需要会议室、礼堂的一些功能用房);
答:一期教学综合楼2座,设计面积约7000平方米应包括一些功能教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
2、问:现状地形图及红线图需提供;周边规划市政资料及管线也应提供,以免超出规划要求的退线。
答:根据市规划局选址意见书及附图规定的规划条件实施。市政管线资料暂无法提供,设计单位请标注接市政管网,待到正式管线图报市规划局审批时,由业主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问:规划部门是否有会议纪要?如:里面是否有有关指标要求?及该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答:参照选址意见书的规划条件执行。
4、问:第40页第五条设计费支付与第45页第五条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中设计费支付是否按原形式支付,可否做相应调整?
答:不做调整。
5、问:招标文件中只体现总体建筑面积,无体现各单体各项指标及规模?
答:一期教学楼按7000平方米设计,其余单体按选址意见书的规划条件由设计单位自行调整(需包括一座风雨操场)。在符合规划原则情况下,尽量将一期的教学综合楼安排在靠红线图东南角不需要拆迁的空地上。
6、问:第13页第19条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投标人在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本人除外)、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原件核对)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与第21页第19.1条矛盾,以上资料是否需装订成册?
答:招标公告第7.3,招标文件第13页第19条的 “注”, 第21页第19.1条统一修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注: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7、问:招标文件是否有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没有。
8、问:第25页31条补偿和奖励中有涉及补偿的情况,但标书中无明确补偿金额
答:第25页31条补偿和奖励本工程不适用。
9、“本工程最高限价为25元/平方米(包含初步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单体方案、立面效果图、鸟瞰图一期施工图等),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修改为“本工程设计费为25元/平方米(包含初步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单体方案、立面效果图、鸟瞰图一期施工图等),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11、招标文件中相同的条款做相应的修改。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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