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设计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15/9/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问:道桥类及路桥类专业是否指公路、桥梁、路桥等相关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电气工程专业是否满足电气(供配电)专业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城市快速路是否也满足业绩要求?

答:城市快速路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业绩认定标准不变。

4、问:保证金转账单备注有12个字数限制,是否可以简写为“漳州圆山大道投标保证金”?

答:可简写为“漳州圆山大道设计投标保证金”。

5、问:技术文件正本封面颜色字体字号等是否有要求?

答:技术文件正本封面颜色不限,字体字号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文件(格式)后提供的格式自行编制。

6、问: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中除授权委托书外多处地方均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次为纸质投标,且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代理人签署文件,那么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除授权委托书以外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是否修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本项目工可文件建安费为约10亿元,总造价约23亿元。而招标文件中建安费仅为7.5亿元,总造价为23亿元,建安费7.5亿元是否太少了,请核查招标文件中建安费是否正确。

答:10亿元为立项阶段建安费。

8、本项目评分标准技术实力: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加0.5......应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的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本项目中“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接业务应执行闽建设[2009]5号文、闽建办设[2015]1号规定,实行单项工程或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制度”修改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