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北仓路(利民佳苑-九龙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根据漳工易[2019]1号文件决定在工程项目开标程序中,取消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专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人)签到环节,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答:根据漳工易[2019]1号文件规定,凡进入中心开标大厅现场开标的工程交易项目,在开标程序中,取消投标人代表刷身份证签到和手写纸质签到的做法,但招标文件规定有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等特殊要求的人员必须开标时到场,办理签到或验证登记等有关手续的,从其规定。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三份文件的通知(闽建科〔2018〕24号)规定,招标公告7.2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二、我司为漳州市北仓路(利民佳苑-九龙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潜在投标人,为项目公平起见,请贵单位公开如下资料:
1、本项目地形图(CAD电子版)、项目所在路网(CAD电子版)
2、本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材料
3、本项目片区最新总规、控规等规划材料
答:本项目选址范围图、地形及管线图、项目建议书已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系统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72页(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企业以往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加分项
问:在招标文件中未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的特征,请明确。
答:1、招标文件P72商务分评分标准以往业绩中: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城市主干道(主干路)含以上等级的道路全长≥1000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30m的道路工程。(公路或高速公路均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2、招标文件P72商务分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城市主干道(主干路)含以上等级的道路全长≥1000米,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30m的道路工程。(公路或高速公路均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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