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园区提升改造-龙祥北路(迎宾路至樟山路)等6条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问: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商务分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 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 1 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 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 1 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 设计奖项的得 0.5 分,最多加 1 分 问:该项目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项目负责人基础门槛要求 以及项目负责人加分项的设置 5 项,是否超标设置,可否考虑降低项目负责人的设置标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1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最多加1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注:(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长度不低于2km的城市主干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上述条款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2、问:本项目规模属于中型项目,设计内容也无排水工程,P7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资质设置要求过高,且管径≥1500毫米的大型项目工程才要求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违反了闽建[2018]3号文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修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答: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有涉及管径≥1500毫米的管线工程设计,故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招标文件P7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范本规定不一致,违反了闽建[2018]3号文规定“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有效的主导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修改成“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违反了闽建[2018]3号文规定“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有效的主导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修改成“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综合评分办法中的技术实力要求不符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专用本中规定的评分条件“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市政行业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的要求,违反了闽建[2018]3号文规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依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置评分办法。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加1.0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6、招标文件综合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的评分要求不符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且本项目并没有要求设计质量要达到获奖要求,不能设置获奖加分,应依据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置评分办法。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1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最多加1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注:(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长度不低于2km的城市主干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上述条款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
7、招标文件其他专业负责人的评分违反了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应依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设置评分条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内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文件签署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含网址)。③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的内容均修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职称证上无具体专业体现的,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
8、本项目招标的规模为中型项目,综合评分办法中要求的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加1.0分”,这明显不符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专用本中规定的评分条件“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市政行业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的要求,福建省内没有一家投标单位或设计单位能够满足本项加分要求,违反了闽建[2018]3号文规定的“应当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依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置评分办法。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加1.0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9、招标文件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1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最多加1分;”本项加分不符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且本项目并没有要求设计质量要达到获奖要求,不能设置获奖加分,应依据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置评分办法。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1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最多加1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注:(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长度不低于2km的城市主干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上述条款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10、招标文件“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内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违反了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应依照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设置评分条件。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内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文件签署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含网址)。③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的内容均修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职称证上无具体专业体现的,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
11、招标文件P15页“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本项目道桥设计为主要内容,是否安排专职的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更为合理。建议修改为“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和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的内容均修改为:“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12、招标文件P77页项目负责人加分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职称专业是否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配备人员专业是否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登记证书的得1分,同时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的再得1分,在此同时具备的基础上,每获得一次国家级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最多加1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注:(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长度不低于2km的城市主干路(不含城市快速路)。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上述条款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13、招标文件P76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一项,技术实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加1.0分?问: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包含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那请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否加1.0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加1.0分。”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14、招标文件P77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四项,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内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文件签署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含网址)。③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问:请问部分省份职称证上无具体专业体现,是否可以以毕业证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具有教授级(或正高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三年内均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获奖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文件签署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的网页截图(含网址)。③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的内容均修改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其中之一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另有2人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注:①人员存在兼任情形的,不重复得分。②配备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职称证上无具体专业体现的,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不符或无专业者不得分。”
15、招标文件P24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附注第9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要求,本项目取消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环节,原相关条款对应删除,以本条款为准。招标文件P43页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问:招标文件对于设计项目负责人现场开标有两个条款要求,考虑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是否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取消设计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验证登记环节。
答:因“招标文件P43页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的内容为招标文件固化模式,无法修改删除。因此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其他条款9已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的要求,本项目取消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环节,原相关条款对应删除,以本条款为准。
16、招标文件P2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附注第14条: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项目负责人加盖执业注册章的规定取消,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招标文件P2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附注第18条:备注:①除造价编制负责人可外聘外,所有设计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职工;②除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或后续服务负责人外,上述设计人员不得在本项目招标和设计中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③人员的专业类型,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他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注册专业非本工程所要求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非本项目所要求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④上述要求部分人员如要求应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应以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及证书注册章为准。⑤市政路桥相关专业包括: 路桥、市政、道路、桥梁、桥隧、道路桥梁、城市道路、城市公路与道路建设等专业。问:招标文件中对于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负责人,考虑部分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暂无注册章,是否按照附注地14条取消加盖执业注册章的规定要求。
答:是,招标文件中有关设计项目负责人加盖执业注册章的规定取消。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
1、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形图等相关资料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
2、本项目涉及“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8 月 20 日12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指定账户;”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8 月 31 日 12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8月 21 日8时30分”的内容均修改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9 月 1 日8时30分”。
注:①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制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