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龙江中路(江滨路—迎宾路)绿化提升及市行政中心用地片林建设工程设计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因本项目设计方案有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故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不变,截止时间由原来“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 时,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开始接收。”顺延至“2014年7月1日上午8:30时,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14年7月1日上午8:00时)开始接收。”;
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不变,提交时间由原来“于2014年6月24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顺延至“于2014年6月30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3、开标地点不变,开标时间由原来“2014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顺延至“2014年7月1日上午8:30时”。
备注:
1、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14年6月13日
附件:
市行政中心388亩用地片林优化设计要求2
根据2014年6月6日优化设计要求,市行政中心388亩用地片林拟作为苗圃地和生态停车场使用。为了完善该地块的使用功能,以漳州美食为媒介向国内外推介漳州文化和品牌,满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等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在地块内增设符合漳州地域特色的公共休闲活动场所,如烧烤区、啤酒广场、特色小吃园等,规模、位置和具体项目由设计单位自行确定。该场所设置位置应相对独立且交通便捷,景观设计与周边环境如片林和碧湖公园等相协调,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和景观等方面的破坏,有效利用周边市政供电、给水和市政排污设施,解决该场所的供水供电和排污问题。
除该增设的公共休闲活动场所外,市行政中心388亩用地片林其它区域仍为苗圃地和生态停车场。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的初设图纸中,市行政中心388亩用地内的公共休闲活动场所的建筑物仅以示意图等方式表示即可,不要求达到初设深度。
设计单位中标后需根据业主提供的龙江中路(江滨路-迎宾路)绿化提升及市行政中心用地片林建设工程最终方案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做深化设计,设计费用及设计周期均不再调整。
市行政中心388亩用地内的公共休闲活动场所的建筑物的设计业主将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